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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6/2019-1002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31日
名  称: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宁安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的通知
文  号: 宁政办发〔2019〕34号 主 题 词: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宁安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日浏览次数:2289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乡社区工作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征缴职责划转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74号)要求,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缴费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完成。为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缴费时限

城乡居民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二、缴费地点及征收方式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税务局拟委托工商银行宁安支行代办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收工作。

征收时,工商银行宁安支行将采取代扣代缴的方式进行。参保居民应事先将保险费存入本人在工商银行办理的储值卡内,参保人员与银行双方签署代扣代缴协议后,由工商银行宁安支行于每年的9月至12月代参保人员扣缴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保证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神圣职责。为适应社会保险征缴职责划转的新形势,请各乡镇政府、各社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要主动配合为顺利推进银行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工作,让参保人员少跑腿,近期,工商银行宁安支行将派专人深入到各乡镇、社区、村屯进行政策宣传,免费为没有工商银行储值卡的参保人员办理银行卡并提供开卡服务。请各乡镇、社区确定好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于7月5日前将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名单汇总后上传到指定邮箱sj8599600@163.com。

宁安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孙洁  电话:13946353155

宁安市工商银行  联系人:吕尚龙 电话:18304539966

颜红波 电话:15304839996

  附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缴费联系人名单》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附件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缴费联系人名单

乡镇、社区/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XX乡镇(社区)主管领导





XX乡镇(社区)经办人





本乡镇所属村屯联系人名单

村级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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