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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6/2019-10027 |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31日 |
名 称: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宁安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的通知 | |
文 号: 宁政办发〔2019〕34号 | 主 题 词: |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宁安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乡社区工作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征缴职责划转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74号)要求,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缴费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完成。为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缴费时限 城乡居民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二、缴费地点及征收方式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税务局拟委托工商银行宁安支行代办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收工作。 征收时,工商银行宁安支行将采取代扣代缴的方式进行。参保居民应事先将保险费存入本人在工商银行办理的储值卡内,参保人员与银行双方签署代扣代缴协议后,由工商银行宁安支行于每年的9月至12月代参保人员扣缴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保证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神圣职责。为适应社会保险征缴职责划转的新形势,请各乡镇政府、各社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要主动配合。为顺利推进银行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工作,让参保人员少跑腿,近期,工商银行宁安支行将派专人深入到各乡镇、社区、村屯进行政策宣传,免费为没有工商银行储值卡的参保人员办理银行卡并提供开卡服务。请各乡镇、社区确定好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于7月5日前将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名单汇总后上传到指定邮箱:sj8599600@163.com。 宁安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孙洁 电话:13946353155 宁安市工商银行 联系人:吕尚龙 电话:18304539966 颜红波 电话:15304839996 附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缴费联系人名单》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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