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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11087/2019-10002 |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关: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4日 |
名 称: 宁安市财政局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宁安市财政局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4日浏览次数:941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资金存放行为,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黑财库【2018】65号)转发给你们,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本通知各项规定,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要主动进行整改。各预算单位要在2019年4月30日前将《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整改情况表》报市财政局203室,联系人:蒋黎黎,联系电话:7699152。 附件:1.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黑财库【2018】65号); 2.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财库【2017】74号); 3.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整改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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