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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5/2019-1000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8日
名  称: 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文  号: 宁政发〔2019〕13号 主 题 词:

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浏览次数:276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届人大次会议和市政协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市政协转交市政府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70件,政协委员提案27件;宁安市政府承办牡丹江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牡丹江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共涉及30个承办单位。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工作规则的要求,迅速启动、稳步推进,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建议、提案涉及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机关作风整顿,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以务实的精神完成好承办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承办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具体承办人员负责制。对于涉及部门较多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制定落实方案,按计划牵头组织实施并推进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抓出成效。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在办理工作前,直接同代表、委员见面、对话,了解建议、提案意图。在办理过程中,要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工作结束后,主动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扩大办理效果。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督办,采取联合办案、专项办案、全程跟踪办案等措施,提高办理质量。要加大宣传力度,实现承办工作公开化,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

三、提高标准,务求质量

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马上解决;因条件所限短时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规划逐步解决;因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允许或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说明原因,向代表、委员说明清楚。对于难点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破解难题。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四、严格制度,规范办理

办理的答复件要严格把好政策关、文字关,实行领导审签制度。各承办单位在715日(牡丹江市建议、提案615日)前把答复件上报到市政府办提案办,能解决的要有佐证材料,解决不了的要有情况说明,经提案办初审合格后上报分管副市长审查,最后由市政府办出正式文件,承办单位在持答复件和反馈意见单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征得代表、委员满意,对不满意的要继续办理,直至满意为止。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负责向人大、政协报告和通报情况。

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在上报答复件的同时,要将反馈意见单报市政府办提案办。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常委会通报前,各单位对建议和提案答复后仍有工作进展的,应及时反馈给市政府办提案办,便于报告和通报工作时全面真实。

件:1. 人大代表建议承办任务分解表

     2. 政协委员提案承办任务分解表

3. 牡丹江市建议、提案承办任务分解表

 

 

宁安市人民政府

                               201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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