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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5/2019-10005 |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17日 |
名 称: 关于启用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印章的通知 | |
文 号: 宁政发〔2019〕16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启用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7日浏览次数:282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改革单位印章正常使用,按照机构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和《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市、县(市、区)组建林草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黑编〔2019〕65号)要求,从即日起,正式启用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新启用印章印模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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