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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18129/2019-10001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关: 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2日
名  称: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意见
文  号: 宁林草发〔2019〕1号 主 题 词: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2日浏览次数:1086信息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

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意见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在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林资许准[2019]197号)批准,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需使用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国有林地面积0.6827公顷,小北湖母树林林场国有林地面积0.0779公顷

我局同意该项目使用国有林地,但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手续。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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