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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5/2019-10001 |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5日 |
名 称: 关于启用机构改革单位新印章的通知 | |
文 号: 宁政发〔2019〕4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启用机构改革单位新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5日浏览次数:2657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要求,为保证各改革单位印章正常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从即日起,正式启用宁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宁安市医疗保障局、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宁安市自然资源局、宁安市生态环境局、宁安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宁安市应急管理局、宁安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宁安市卫生健康局、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章,原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新启用印章印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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