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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6/2018-1005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名  称: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草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宁政办发〔2018〕122号 主 题 词: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草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浏览次数:3333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安市开展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草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安市开展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草原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通报精神,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全市林地、湿地、草原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资源行为,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19年1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草原的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查清各种违法违规工程建设占用林地、湿地和草原情况,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占地情况,重点要摸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级公益林和草原内违法违规建筑情况。

(二)对破坏林地、湿地、草原案件,要一查到底,百分之百查处到位。特别是对危害大,影响大,带有黑社会性质强占林地搞开发的要坚决给予打击,对资源破坏严重的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处,公开曝光。

(三)对过去发现、查处的案件开展“回头看”。我市重点是森林督查、保护地大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3年以来林地变更调查发现的破坏林地、湿地和草原的案件。

 

二、工作方法

这次专项行动采取全市12个乡镇和林业局自查,迎接省林业和草原局抽查的方法。

在自查过程中,对乡镇、国有林场及其他有林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不留死角。对以各种形式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的要查清面积、违法使用时间、直接责任人等。

(二)自查中要重点关注群众来信来访及各种举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及网络媒体等工具,发现问题线索,重点查找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的违规占用林地、湿地和草原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林草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好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草原专项行动,成立宁安市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草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李东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赵占鹏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    

 员:王永琳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翼宏  市人民法院院长

            市公安局局长    

        吕万东  市林业局局长    

        宋宏军  市农业局局长

        蒋志刚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   

           小北湖自然保护区湖管理局副局长

        房修林  宁安镇党委书记

        郑泽国  东京城镇党委书记

        杨成林  渤海镇党委书记

        张明新  石岩镇党委书记

        黄哲胜  海浪镇党委书记

          沙兰镇党委书记

            兰岗镇党委书记

        张传文  镜泊镇党委书记

        加锋  三陵乡党委书记

        贾洪鑫  江南乡党委书记

        郭宏志  马河乡党委书记

       金成虎  卧龙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局长吕万东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案件的查处等。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专项行动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2018年12月4日--12月31日,林业局、农业局、各乡镇、国有林区各森林经营单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组织开展自查,2018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上报自查报告。

(二)2019年1月5日前经市政府讨论,上报宁安市自查结果报告。

(三)2019年1月底,迎接省林业和草原局抽查。

五、具体要求

(一)本次专项行动要在彻底排查、彻底查清、彻底整治、彻底查处等方面做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周密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迅速开展工作,查清查实违法占地情况(面积、时间、行为人、责任人等)。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特别是要针对林地、湿地、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全面、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扎实、稳妥开展专项行动。

(三)依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各种破坏林地、湿地、草原资源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严肃追究直接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和相关党政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要协调建立公安、检察院和法院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上的,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四)逐级落实行动开展的主体责任。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防止走过场,在自查工作中,要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专项行动中工作不认真、情况查的不实、案件处理不到位,特别是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严问责。

(五)采取积极措施恢复植被。要加大对毁林毁湿毁草和违法用林地执法力度,督促整改,加大植被恢复力度,对十八大以来发生的各类被破坏的林地必须在明年春全部退耕还林还湿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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