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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20141/2018-10005 | 分 类: 综合政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卫生、体育; |
发布机关: 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5日 |
名 称: 市卫计系统开展“12?4”国家 宪法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 |
文 号: 宁卫发〔2018〕85号 | 主 题 词: |
市卫计系统开展“12?4”国家 宪法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综合执法监督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宁安”建设进程,按照省委、牡丹江市委和宁安市委“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建设法治宁安掀起新的全民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桓仁建设的进程。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宁安建设。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视察东北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法治宁安建设,加快推进美好宁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4日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1、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显示屏宣传台、宣传板、宣传条幅等媒体开展宪法和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宣传标语附后) (1)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2)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3)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法治桓仁建设 (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5)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6)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7)学法律 讲权利 讲责任 讲义务 (8)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五、活动地点 1、综合执法监督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人民医院门前。 2、乡镇卫生院在本单位门前。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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