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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47261/2022-10002 分  类: 其他;综合政务;
发布机关: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名  称: 2022 年度宁安市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
文  号: 宁营商发〔2022〕7号 主 题 词: 营商环境考核方案

2022 年度宁安市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5日浏览次数:1494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根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度牡丹江市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关于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的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考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依据

考核依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 年度牡丹江市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及《牡丹江市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正、注重实际、简便易行的原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范围

各乡镇、中省市直各部门。

三、考核体系

具体业务部门: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考评指标体系由目标考评(80 分)+综合评价(20 分)两部分组成。(具体业务部门名单:12 个乡镇、财政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林草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市场局、税务局、司法局、卫健局、文广旅局、应急局、商务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局、水务局、教体局、气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城乡社区工作局)其他部门(具体业务部门之外):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体系为本部门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具体工作、服务企业措施、创新工作、获得的牡丹江市级以上成绩、在牡丹江市级以上媒体发布信息等。要求提供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

100 分)

(一)具体业务部门目标考评指标(80 分)

目标考评由八项指标构成,合计 80 分。

“放管服”改革(共 2 项指标)8 分、政务服务改革(共 3项指标)18 分、大数据建设(共 2 项指标)10 分、投资项目促进(共 3 项指标)6 分、营商环境便利度(共 3 项指标)12 分、

营商环境监督(共 2 项指标)6 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 3 项

指标)12 分、宣传报道(共 2 项指标)8 分。(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综合评价指标(20 分)

根据被考核单位在全年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打分。如在招商引资服务保障上做出突出贡献、承担营商环境建设急难险重任务、完成“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在营商环境工作上创新突破获得省级或牡丹江市级奖励、宣传等情况,将根据所提交材料审验后进行综合评价,不依法履行职责,破坏营商环境,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将视情况综合审验后扣分。

四、考核方式

营商局作为考核主体单位,采取年终对标考核与日常工作掌握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打分标准详见考核实施细则(附件)。请各单位根据实施细则按时间节点做好年度营商环境考核日常准备工作,整理汇总工作佐证材料,按要求报送营商局办公室。年终考核时间拟定于年底开展,考核时间、报送佐证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2022年度宁安市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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