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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18261/2022-10005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关: 市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
名 称: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 印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宁林草发〔2022〕16号 | 主 题 词: |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 印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的通知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 印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蔓延,消灭各种病媒生物传播途径,切实保护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宁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持续把疫情防控提升到最重要的位置来抓,坚持预防为主,有力防控,科学应对,及时消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为统筹安排林草系统消毒消杀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现成立林草局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消杀领导小组: 组 长:庄忠涛 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王岩峰 林草局防火办主任 成 员:张靖翊 林草局办公室主任 朱玉国 林草局林政股长、稽查队长 于海伦 林草局病防站负责人 耿茂洋 小北湖母树林林场场长 秦盛运 江东林场场长 付永猛 营城子林场场长 谢连臣 三林林场场长 付永峰 兴隆林场场长 陈永忠 石岩林场场长 李登奎 三灵林场场长 陈玉东 马莲河林场场长 王存申 渤海林木种子园主任 林草局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消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防火办公室承担,负责组织开展消毒消杀具体工作。 三、消杀目的 消除各种病媒生物及其传播途径,更好的预防新冠肺炎发生和流行传播,创造安全卫生的公共环境。 四、消杀范围 (一)局机关办公楼及各基层单位所辖办公区域内所有空间、地面和手接触频繁的物体表面,包括门把手、开关、按钮、楼梯副手、电梯内壁、桌椅、工作台面等,确保不留死角。 (二)如我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各基层单位将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居民活动范围进行消毒消杀,包括办公楼、居民房屋、检查站等一切居民活动场所。 五、消杀措施及药物使用 (一)所有室内环境、步梯楼道和走廊等公共区域,尽可能保持持续通风,或者每天早中晚三次定期通风,每次通风30分钟以上。 (二)物体表面可使用84消毒液按照1:500或1:200与水进行配置后擦拭或者喷雾器喷洒消毒,要求达到物体表面湿润,每日下班后和次日上班前开展消毒作业,作业时间达到30分钟以上。小面积物体各科室自行负责消毒,可采用75%酒精不定期消毒擦拭,每日不少于两次。 (三)药剂使用前摇匀瓶中药液,在喷雾器内倒入所需清水一半,把量好的药液倒入喷雾器中,往喷雾器内倒入另一半所需清水,盖好瓶盖充分混匀喷雾器内的药液。把喷雾器调整到工作压力,往缝隙和角落施药。 六、消杀工作注意事项 (一)实施消毒的人员要佩戴塑胶手套、口罩、工作服,防止腐蚀人体皮肤和眼睛。 (二)如果皮肤和眼睛不慎沾染上药物要立即用清水进行清洗,消杀完成后的衣物要及时脱下清洗。在消杀过程中注意不要让药物把衣物打湿。 (三)消杀时注意不要逆风消杀,尽可能从高处向低处消杀。 (四)消杀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到医院就诊。 (五)请勿在消杀现场吸烟饮食,吸烟饮食前务必洗手。 七、消毒用品储存注意事项 (一)84消毒液 :存储25℃以下避光、阴凉通风处,做明显标识;远离火种、热源;密封保存。 (二)酒精 :存储30℃以下阴凉通风处,做明显标识;远离火种、热源;密封保存,单独存储。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突发情况,各基层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详细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林草系统安全稳定发展。
附件: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消杀应急预案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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