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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17261/2022-10001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关: 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名  称: 关于下达《宁安市2022年度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宁水发〔2022〕11号 主 题 词:

关于下达《宁安市2022年度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7日浏览次数:1619信息来源:市水务局

各取用水单位:

为我市更好的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规范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根据《黑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宁安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2022年度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宁安市2022年度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宁安市水务局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宁安市2022年度节约用水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治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我市更好的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监督管理,推进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各项措施执行到位,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根据《黑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宁安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我2022年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节水、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以区域取用水管控及地下水监管、重点用水单位监管等为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能力水平;强化监管能力,促使各取用水单位依法用水,规范用水行为,纠正浪费水的错误行为,增强节约用水意识,提高用水效率。

二、监督检查对象

非居民用水单位

三、监督检查方式

    日常抽查,检查组主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现场工作,通过现场询问、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对用水重点监控单位不定期监督检查。

四、主要督查内容

(一)、节约用水管理情况

1、用水定额管理执行情况

节水定额标准执行情况。2022年度主要产品的用水定额,是否存在超定额的问题。

对超过核算水量的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不予通过审查,对新发、换发和延续的取水许可证,将用水定额作为核定取水许可证用水量的标准。

2、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和执行情况

检查全市2022年度在规定时间内是否下达用水计划,及完成情况。全年无超计划用水的单位。超计划用水是否实行加价制度。

(二)、节水评价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建立节水评价登记制度及执行情况

(三)、用水单位计量设施安装及执行情况

严查供水管网全面开展用水户计量设施检查工作,对无证取水、季度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发出警示告知,限期整改到位;对计量设施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安装的已全部落实。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四)、节约用水宣传情况

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在主要用水部位和人流密集场所张贴节水海报或悬挂节水标识标语。对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单位现场检查,要求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五、工作步骤及要求

根据检查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节水业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编写监督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以问题为导向,以问责为抓手,重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节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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