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位置
  • 标题
  • 正文
  • 文号
  • 匹配度
  • 模糊
  • 排序
  • 发布日期
索 引 号: 231084104015/2022-10003 分  类: 其他;综合政务;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5日
名  称: 关于调整宁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  号: 宁政调〔2022〕5号 主 题 词:

关于调整宁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5日浏览次数:14786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乡、镇人民政府,中省直有林单位,森防指成员单位:

由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宁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森防指组成人员

指 挥:程  亮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吴洪波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樊泽科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

 华 市武装部部长

崔文章 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加正 宁安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晓群 镜泊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海峰 65379部队营长

郑泽国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义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房修林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员:郑庆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弘轩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瑞成 市法院副院长

郭殿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成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川河 市财政局局长

李彩云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波 市民政局局长

李政志 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晓欣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丁日昌 市交通局局长

张传文 市文广和旅游局局长

李世勇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胡伟东 市工信局局长

孙富文 市商务局局长

刘加锋 市司法局局长

初立峰 市住建局局长

 涛 市气象局局长

鲍忠胜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鹏 市石油公司经理

胡喜刚 市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大新 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孙庆洪 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刘连晶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庄忠涛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市应急管

理局副局长

十二个乡(镇)乡(镇)长

副总指挥吴洪波同志和袁强同志互为AB角。

森防指工作机构

宁安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高义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房修林 市林业和草原局长

常务副主任:庄忠涛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市应急

管理局副局长

 主  任:张常祥 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防火办主任

苑鹏飞 宁安农场防火办主任

办公室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高义成同志和房修林同志互为AB角。

三、森防指主要职责

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本辖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的建立,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督促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的组建,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培训和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协调和指挥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指导和监督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评估工作。

四、森防指办公室职能作用

森防指办公室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履行职能,并做好以下工作:

做好预案启动、分级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协调辖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向森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预案级别和协调应急救援事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火场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指挥火灾扑救相关工作。向上级森防指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重要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工作。

组织、指导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参与重要森林草原火灾案件调查和督办工作。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核,组织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签订工作,指导检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联防工作。

及时关注国家和省森林防火业务信息系统发布的卫星热点信息,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及时反馈核查信息。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商会议,安排部署各阶段防火工作。总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培训业务人员,承办森防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成员单位职责

(一)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森防指领导下组织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牵头负责森林草原火灾边境联防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二)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协助森防指办做好卫星热点信息核查及反馈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公安局。公安机关依法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四)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市及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产品,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联合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草原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

(五)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宁安农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现有体系保持不变,承担本责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主体责任。

市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宁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宁政办发〔2022〕8号)确定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工作运行机制

(一)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机制。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程序由火灾发生地按规定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森防指办公室统一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二)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机制。火情发生时,林草部门组织队伍进行初发火扑救工作。本着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严防瞒报、谎报、漏报现象,由市森防指统一归口逐级报告。

(三)扑火力量调动机制。全市森防灭火力量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动。

(四)执法街接机制。建立林业草原部门、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火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林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违反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

(五)协同联动机制。应急局和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建设、管理、维护、使用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业务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各类防灭火信息,并且共同使用视频调度平台,信息共享。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建立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机制,制定物资购置计划,按需调拨防灭火物资。应急局、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可组织成员单位包片,划定责任区,对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联合会商机制。应急局、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气象局等部门联合定期会商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建立重大信息通报制度,对重大行动、应急通信调整、相关领导重要指示等信息及时通报。在重大问题上,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突发的重大问题。

此次森防指和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后,如有领导职务或分工发生变动,新任职或新分管工作的领导自动接续,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宁安市人民政府

                            2022324


1